20世纪30年代,方志敏带领赣东北苏区(闽浙赣苏区)的党政军民,以惊人的创造力,打破国民党的严密封锁,创造了一个“红色经济奇迹”,他们“用前所未有特创的新方法”解决了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历史性地繁荣了地区经济。
其做法被其他革命根据地借鉴,毛泽东同志誉之为“方志敏式根据地”,并称赞“赣东北的同志有很好的创造”。在敌人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的双重绞杀下,方志敏曾多次筹款帮助党中央,缓解了党中央经费紧张状况,有力支援了中央苏区的反“围剿”斗争。
今天是方志敏烈士牺牲90周年纪念日。让我们翻开那段历史,探寻方志敏筹款支援党中央背后的故事,了解方志敏在赣东北苏区发展金融贸易、扩大财税收入、繁荣地方经济的一系列创举,以及其蕴藏的时代价值。
多次筹款支援党中央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开始独立领导革命,指挥全国的武装起义和根据地建设,此时中共中央面临严重的财政困难,遂向各苏区发出了“筹款帮助中央”的指示。各根据地纷纷响应,将黄金、银元、钞票等秘密运往上海,支持党中央。
方志敏领导下的赣东北苏区,便是其中多次通过秘密渠道筹款支援党中央且数量较大的模范省。方志敏常对赣东北同志讲:“中央苏区大,开支也大,经济来源有限,要尽可能地支援中央苏区。”
1933年1月,方志敏让调往中央苏区的红十军携带了大量的黄金、白银和药品等其他物资,不久又让警卫连从葛源出发前往瑞金,专程送去了2箱金条、48箱银元,有力地支援了党中央。周恩来、朱德非常高兴,称赞“方志敏同志不简单,你们为中央解决了大问题啊”。
实际上,此前他们已分别于1930年12月向党中央运送银元10万、1931年向党中央运送黄金650两、1932年1月两次向党中央运送黄金350两。
据方志敏的警卫员方明回忆:有一次,我们赣东北根据地把打土豪劣绅和缴获国民党匪军得来的一批银洋要送到中央苏区去,那时候我们没有汽车,只能靠肩膀挑,银洋很重,一个人挑不了多少,方志敏同志就把自己骑的枣红马让出来驮银洋。
赣东北苏区有三条直接联络中央、象征着“苏维埃动脉”的秘密交通线,分别是安徽线、福建线以及长江交通线中独设的一条直通专线。游走于秘密交通线上的战时交通员担负着运金至上海中央的重要职责。
据《党内交通史料选编》记载,在赣东北苏区,有一名专职交通员,他“个子不很高,方圆的面孔,两只大眼睛,为人颇机警,能把被查禁的无线电器材从上海带到浙赣线上的玉山、常山一带,交给在那里的秘密交通站,再转到赣东北苏区领导机关,并把苏区送交中央的金条带到上海”。
方志敏前后运送给党中央和中央苏区的黄金累计2000余两、白银48箱。这段历史,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经济建设的早期尝试,也是方志敏自觉探索中国特色金融工作的缩影。
方志敏的财税实践
赣东北苏区初期,“财政来源是靠红军去打,没收反动(派)财产及捕捉土豪劣绅筹款”和战争缴获。当时,仅景德镇打击封建把头一战,红军就没收黄金2000余两、银圆50万元。
随着苏区打土豪工作的深入,战争缴获既不经常且有限,苏区财政面临“日渐困难”的局面。于是,方志敏要求省苏财政部“多想办法,广开财源”,采取措施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建立门类较多的根据地工业、金融业和交通邮电业,促进商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
那时,苏区开始采用发行股票和债券等现代经济手段促进投资和合作、合股经营,根据地经济建设成绩斐然。尤其是在1931年10月,方志敏明确要求“现在转到从苏维埃经济的发展及整顿税收发掘财源”。
方志敏非常重视财税工作,他亲自兼任省苏财政部首任财政部部长,采用多种可行的手段筹集资金,并领导建立起以累进税为主体的根据地税收制度,开征土地税、商业税与进出口税,使税收成为根据地主要财政收入来源。
1932年10月,方志敏提出“为着革命战争,积极地捕捉豪绅地主筹款、征收土地税货物税税款,加紧贸易工作,发展财源”。这些措施使红色政权有了稳定和相对充裕的财政收入,为巩固政权、保障人民军队的战斗需要提供了较为充足的财力保证。
1934年1月,毛泽东同志在《我们的经济政策》中高度赞扬方志敏:“从发展国民经济来增加我们的财政收入,是我们财政政策的基本方针,明显的效验已在闽浙赣边区显现出来,在中央区也已经开始表现出来了。”
打赢“经济突围战”
1931年,国民党调集8个师的兵力“围剿”赣东北苏区,并下“经济封锁令”,封码头、设税卡、断商道,连农民挑到白区的半筐鸡蛋都要被搜走。
苏区的盐价暴涨30倍,一块银元只能买三两盐;布匹断供,妇女们只能用稻草灰染粗布;战士们的绑腿布破了补、补了破,药箱里只剩草药,“连一粒盐都吃不上”。
面对前所未有的困局,方志敏决定在赣东北苏区创新发展红色金融事业,没有前例可“照抄”,就大胆引入股份制创建红色银行,发行红币和股票,让每一位参与者都成为苏区经济发展的“主人翁”,不仅解决了资金难题,更构建起一种全新的经济共同体。
1930年,他创建的赣东北特区贫民银行在硝烟中奠基,后迁往葛源并改名为“赣东北省苏维埃银行”。红色银行成立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统一货币,发行“红币”苏币(又称“贫民银行券”),首批发行仅限1万元。
这些印着镰刀斧头的红币背面,郑重承诺“本行钞票,现银一律,准备基金,十分充足”。群众很快发现,这张红币能兑换300枚铜板,能买8斤猪肉或2.8斗大米,购买力如银元,红币信用就此扎根民心。群众传唱:“苏维埃钞票真可靠,带着轻便换现洋。”
1932年,方志敏决定发行红色政权首只银行股票,这是我党历史上第一只股票,每股1元,可折谷入股,年固定股息6厘,盈余再分红,股票采用无记名发行方式,保护白区持股者安全。100万股很快销售一空,开创了红色政权直接融资的先河。《红色中华》在报道《闽浙赣经济建设》中提到:1933年三个月内,群众集股共计十几万元,每家有30到50股。
方志敏还因时因地制宜发展根据地经济,制定并实施了对外开放的边贸政策。他开创性地开展赤、白地区的“对外贸易”,提出“凡是有利于苏区的贸易都应积极开展”,以3%至5%的低税率吸引白区商人到苏区经商,建立“信用评级体系”,对诚信商人授予“红色商人”称号,优先获得贷款和运输通道。
他主导建立了18个“对外贸易处”,开辟水上、陆上数条开放型贸易线,主动融入外部经济循环,将苏区的大米、生猪、竹木运往白区,换回食盐、布匹、药品等紧缺物资。
方志敏提出“见钱见物”的贸易原则,仅一个贸易处每月贸易额就达20万元,盈利1.2万至1.8万元;每天收累进税额300-500元,仅1933年纯收入就达40多万元。
《红色中华》报道赣东北根据地赤色外贸成就时写道:“1933年比1932年报告的赢利数增长了三四倍。”毛泽东同志盛赞其“有计划组织,堪称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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